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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经济类社会组织新发展
发表时间: 2011/6/10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办法【2011】19)下发后,市经团联于6月1日组织了行业协会会员认真地进行了学习和讨论。

在学习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指导意见》是协会建设和协会发展的好文件,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行业协会的重视,也发反映了广大协会工作者的愿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指导意见》肯定了社会组织的重要性;2、《指导意见》具有鲜明的针对性;3、《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措施具有操作性。

市经团联会长蒋以任要求市经团联和各协会会员深入学习领会和推进落实《指导意见》,组织课题研究,提出建议,为将要制度出台的《实施细则》提供参考意见。如: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购买服务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民主参与权益、促进自主规范发展等方面。

《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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