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成为将“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的具体措施,将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支持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品牌宣传推广工作。该办法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市级专项资金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由市级专项资金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上海名牌”等称号的单位由各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企业实施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