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商业16日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上海钟表商店委托经营管理事项:按照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与上海新宇钟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钟表店委托新宇集团经营管理的协议书(第二期)》约定,委托管理年限为5年 (至2011年12月31日止)。现根据合作方各自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协商同意钟表店委托经营管理事项提前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
此外,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使其注册资金增至1亿元;拟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更改为“益民集团”。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